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跳槽先学《劳动合同法》
时间:2008年3月10日 作者:
 “年底到了,我在原来单位做,觉得没什么发展的前景,我是不是应该要考虑跳槽了?”“到了年末,被老板炒了鱿鱼,怎么办?”……随着2008年即将到来,不少职场白领们对未来充满了困惑。为此,专家表示,首先不盲目轻易决定跳槽或转行,不过一旦决定了,建议学习一下明年新颁布的《劳动合同法》,以便保障个人劳动权益。 
  专家说每年的岁末年初,几乎都是职场的动荡期;通常这个时候,也是各大公司职位需求的发布期。各类职位空缺,正是求职者跳槽或转行的良好时机,但他建议,在跳槽、转行之前要作充分准备,需三思而后行。
  “首先,你要了解自身职业需求,做好职业生涯规划,其次,遇事多与家人及朋友商量。”如果只是职业倦怠,最好能够借元旦假期放松自己。如果是对现有发展、薪资、人际关系不满意,自己也具有一定竞争力,不妨考虑换个环境。年底跳槽如果机会合适,可以在新公司年终总结时快速熟悉公司的流程和业务,能很好地融入新的公司。如果年后跳槽,可能可以拿个红包,如果有好的年终绩效考评,对跳槽有利。总之,适合不适合,必须围绕个人的实际情况而定。
  不过专家提醒广大市民,在与新公司签订合同时,自己也需掌握《劳动合同法》有关内容。比如试用期期限、试用期薪水的约定,与以往有了很大改变。求职者在新公司谈判时能多长个心眼,可以有效保护自己的权益。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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